长绿府发〔202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日
(主动公开)
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一主六双”、市委“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区委“三区”战略部署,现成立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组织机构
组 长:宋长者、方述华
副组长:杨万来、佟胜富、张海波、杨一秀、王贺军
成 员: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9个产业部门)及相关区直部门;皓月产业园区(西新镇)、绿园经济开发区(合心镇)、城西镇和同心街道、春城街道、普阳街道、铁西街道、青年路街道、正阳街道、林园街道(10个属地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专班设置10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招商产业小组架构设置及主要任务
(一)两车配套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建设“国际汽车城”和“1个万亿级的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1个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目标,全面推进“六个回归”,壮大轨道客车、汽车“两车”主力军,重点发展整车生产、运维服务、零部件配套等核心业态,重点引进研发、检测、维修、制造等配套企业,做强品质,做大体量,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园集群建设。
分管领导:王贺军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规自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产业园区,各镇、街道配合。
(二)现代农业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建设“现代农业城”目标,围绕皓月集团延长产业链、价值链,推进文化休闲商务、生活品质配套等业态发展,形成以肉牛创新研究、肉牛深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发展核心区,重点推进神冠胶原蛋白肠衣生产肉牛创新中心等肉牛衍生品拓展产业项目。
分管领导:张海波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皓月产业园区,西新镇、合心镇、城西镇,林园街道、同心街道配合。
(三)双碳新兴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建设“双碳示范城”目标,依托中研高分子、中鼎新能源、大周新能源等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燃料电池、新能源设备等项目,开展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群招商。
分管领导:张海波、佟胜富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产业园区,各镇、街道配合。
(四)科技转化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建设“科技创新城”目标,建立全区战略性创新体系,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联合省市高校科研力量,推进政产学研金介“六位一体”,开展高端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系统等科技产业集群招商。
分管领导:王贺军
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产业园区,各镇、街道配合。
(五)现代服务业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建设“新兴消费城”目标,全面摸清我区商圈经济、现代服务等产业基础现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引进落位儿童世界、康养小镇等消费燃点项目,打造支撑长春“新兴消费城”的重要增长极,塑造西部都市。
分管领导:杨一秀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政数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产业园区,各镇、街道配合。
(六)公共、文旅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聚焦“文化创意城”目标,全面摸清我区文化旅游基础现状,挖掘轨道客车、关东民俗、冰雪产业、市花君子兰文化产业和航展文化等内涵,加快资源向旅游产业优势转化,开展文化旅游、冰雪产业、关东民俗等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招商。
分管领导:杨万来
责任部门:区文旅局牵头,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产业园区,各镇、街道配合。
(七)总部、金融产业小组
主要任务: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对已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落户补助、经营贡献、办公用房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和奖励,对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在购房、落户、参保、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责任属地: 同心街道、林园街道、铁西街道、青年路街道、普阳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
(八)资金支持保障小组
主要任务: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紧盯省、市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加大专项债、企业债等组织申报力度,统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使用方向。汇总金融机构名录、特色融资信贷产品和政策性金融产品信息,精准推送至各企业。积极设立各类基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九)土地供给保障小组
主要任务: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实行长期租赁、租让并举、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
分管领导:佟胜富
责任部门: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园分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配合。
(十)项目包保服务保障小组
主要任务:畅通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及时梳理洽谈对接情况,实行全程式、贴身式服务,在项目用地、水电供应、融资配套、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安排专人负责、定向回访、定点跟踪,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要素需求,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下、实施好。
分管领导:杨一秀
责任部门:区政数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职责
(一)招商引资专班职责。“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由杨一秀副区长统筹、协调、调度,区商务局牵头,六城专班以及有关部门配合,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同时抽调全区招商精干力量,承接专班办公室相关业务。主要负责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定期调度招商引资领域重点工作、听取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专班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督导检查等;开展定期调度,通报各招商产业小组工作动态;召开协调推进会,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工作小组职责。建立7+3(即:7大主导产业+3个保障小组)十大工作小组包保推进机制,各产业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按照包保产业链招商的工作机制,从项目谋划、洽谈、跟踪直到签约一包到底。各组长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管产业必须管招商”理念,以“六城联动”为目标,围绕工作职能和主管产业,开展产业研究、产业招商和产业服务等工作,全面理清每个产业的产业链构成、未来发展方向和绿园区的发力重点、实现路径,做好产业链的顶层设计、专业设计,发挥自身优势谋划包装项目,为建链、强链、延链、补链明确方向。
(四)区直部门及镇、街、开发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招商引资工作,带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亲自协调调度重大招商项目,把“六城联动”目标融入到自身产业优势、资源优势,真正把优质项目引进来,打造区域产业生态。
四、保障机制
(一)调度机制
1.双组长高位统筹推进。建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的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领导组织架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由区委书记或区长亲自召开区级层面调度会并通报各工作小组推进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
2.招商引资专班综合推进。发挥“六城联动”招商引资专班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调度、推进工作职能,每双周调度各产业小组招商推进情况,办公室每月发布招商动态,定期组织各产业小组向“双组长”汇报,共同讨论研究项目推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督导机制
坚持“五化”工作法,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清单化、台账式推进,各产业小组要实行时间节点化管理、挂图式作战,通过完善项目跟踪管控线路图,定期督导等方式,倒逼各产业链的招商引资工作进程。明确分管领导全程跟踪推进,指定专人对接招商专班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机制
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率和产业项目签约率、注册率。以月为单位汇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总体评价依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全区绩效考核中招商引资部分得满分,优先评优,并按照相关规定奖励;完成目标任务的全区绩效考核中招商引资部分得满分,具备评优资格;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全区绩效考核中招商引资部分不得分,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工作专班
附件:
绿园区“六城联动”招商引资工作专班
组 长:宋长者 区委书记
方述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杨万来 区委常委、副区长
佟胜富 副区长
张海波 副区长
杨一秀 副区长
王贺军 副区长
成 员:王立波 区发改局局长
高友龙 区教育局局长
刘云峰 区工信局局长
孙晓晖 区财政局局长
王 柳 区科技局局长
王 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春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洋 区商务局局长
郭 丽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雪芹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洪亮 区政数局局长
李东岷 区税务局局长
高 阳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园分
局局长
魏 国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局长
高 巍 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郇 宇 皓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范东明 合心镇党委书记
邹德贵 西新镇镇长
马明星 城西镇镇长
王德刚 同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洪波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岩 春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越 普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牟昭明 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月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皇甫祺南 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如遇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相应人员接任,不再另行调整。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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