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办发〔2022〕1号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办公室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园区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15:05来源:绿园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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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绿园区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办公室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绿园区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强区,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制定绿园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措施十五条。

  一、对年龄在60周岁以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及组织起来共同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20 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

  二、对符合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50万元的信用贷款。

  三、对有固定经营场地和稳定居住地,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信用良好的女性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50万元的信用贷款。

  四、对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获得优质电商平台(含直播平台)经营资格的女性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100万元的信用贷款。

  五、对自主创业一年以上、稳定纳税的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税务贷款。

  六、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七、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可发放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小微抵押贷款。

  八、对被一汽集团、中粮集团等确认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和拥有政府平台采购订单的企业,可发放供应链贷款和订单贷款。

  九、对持有一汽集团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可办理商业票据贴现业务。

  十、对信用良好且符合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发放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十一、对在中粮、云天化仓库存储粮食的企业或种植大户,可发放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存储仓单抵押贷款。

  十二、对符合贷款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土秀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发放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十三、对在省、市创业担保平台审核通过的创新创业人才,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并由省、市财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

  十四、当年新招用人数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政府贷款贴息。

  十五、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春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政策解读:《绿园区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