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有效控制本系统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绿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系统、本行业内火灾、重大疫情、食品安全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绿园区民政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昕
副总指挥:王维进、闫海、阚丽霞
应急指挥部下设协调保障、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善后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留守机动等六个专门工作小组。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协调保障组
组 长:刘 萍
组 员:刘一成、宋 丽、宋瑞娟、李文静、杨伟艺
主要负责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告知、上报等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及各组通报相关情况,在获得应急指挥部授权的情况下向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加强应急指挥部与各组的沟通协调,传达应急指挥部的现场指挥决策,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完善资金、车辆保障,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及调运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
组 长:马识途
组 员:孙彦臣、盛喜俊、郑云峰、吴 杰、丰俊逸、杨希光、张 杰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按照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排除突发性险情,抢救和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和物资财产,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 按规定进一步查核事故损失,汇总各项数据(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严重程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及协调保障组汇报(在获得应急指挥部授权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省、市、区相关部门汇报)。
(三)转移安置组
组 长:孙晓霞
组 员:张婷婷、谭雪娇、傅春花、张英华、刘晓芳、苏亚杰、金 红
组织各镇街及城乡社区按照转移安置预案妥善安置事故受影响人员及群众(安置地点可参考各镇街灾民转移安置措施),与协调保障组密切配合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安抚及临时救助工作,确保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善后处置组
组 长:刘国清
组 员:史长海、解敏慧、杨海杰、朱敏娜、祝秀清
负责事故现场遇害人员殡葬管理事宜,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对无人认领的遗体按政策规定统一火化安葬。
(五)信息发布组
组 长:徐丽艳
组 员:秦春红、杨 娜、毛丽艳
与协调保障组密切配合,按照指挥部要求联系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故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
(六)留守机动组
组 长:纪荣华
组 员:温 悦、杨 莉、李 辉、庄岩、周应霞
留守机动,做好应急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本系统、本行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都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及协调保障组报告,在接到报警后协调保障组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迅速报告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民政部门,并通知应急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有关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事故处理期间落实值班值守,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应急指挥部领导,按应急指挥部决策进行处置,同时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
4、事故处理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附件: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各组人员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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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政策解读:http://www.luyuan.gov.cn/zwgk/jdhy/zcjd/202106/t20210602_2830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