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有效控制本系统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绿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三、涉及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民政系统内火灾、重大疫情、食品安全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主要内容
成立“绿园区民政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设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3人,下设协调保障、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善后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留守机动六个专门工作小组。
协调保障组负责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告知、上报等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及各组通报相关情况,在获得应急指挥部授权的情况下向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报告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按照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排除突发性险情,抢救和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和物资财产,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 按规定进一步查核事故损失,汇总各项数据等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各镇街及城乡社区按照转移安置预案妥善安置事故受影响人员及群众,与协调保障组密切配合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安抚及临时救助工作,确保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等工作。
善后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遇害人员殡葬管理事宜,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对无人认领的遗体按政策规定统一火化安葬等工作。
信息发布组负责与协调保障组密切配合,按照指挥部要求联系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故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留守机动组负责留守机动,做好应急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文件:《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