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办计财发〔2023〕4号)、《关于下发长春市本级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长农联字〔2023〕25号)的要求,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新建设施园艺规模园区、老旧棚室改造规模园区进行实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一、新建设施园艺规模园区
绿园区2023年共建设棚室100栋,225.29亩。城西镇共建棚室70栋,132.37亩。其中温室4栋,3.64亩;大棚66栋,128.73亩;简易棚0栋,0亩。合心镇共建棚室30栋,92.92亩。其中温室2栋,2.85亩;大棚28栋,90.07亩;简易棚0栋,0亩。经验收棚室面积与规格均符合文件要求。
二、老旧棚室改造规模园区
绿园区2023年老旧棚室改造集中在合心镇,涉及长春市新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常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家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林家庭农场、王洪君。共改造棚室43栋,面积67.56亩。其中,温室32栋,49.9亩;大棚11栋,17.66亩。改造总投资达105.441万元。经验收棚室面积与规格均符合文件要求。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6800180。如经调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消相关实施主体补助资格。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