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3 16:59来源: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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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奖励政策》(长绿经发[2021]1号)文件内容,经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长春晟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长春市农业农村局评为“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符合政策第9条第3款,按政策给予10万元奖励;长春友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友康”品牌,被长春市农业农村局评为“名优农产品品牌”,符合政策第9条第3款,按政策给予5万元奖励;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皓月品牌产品在第二十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荣获“产品金奖”,参照政策第9条第3款给予5万元奖励。现已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属地,经属地兑现给企业。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日,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

  绿园区农业农村局电话 87605334

  绿园区财政局电话 87605020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