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长春市本级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9 16:30来源: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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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发长春市本级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联字〔2021〕15号)的要求,经镇、街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把关初审,推荐长春市利民果苗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长春市宇佳水稻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共荣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春市瑞鑫肉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具体公示如下:

  1、长春市利民果苗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2021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250000元。

  2、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申请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项目资金5000元。

  3、长春市宇佳水稻专业合作社申请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项目资金5000元。

  4、长春市瑞鑫肉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项目资金5000元。

  5、吉林省共荣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计贷款850000元,贷款利息20773.65元,申请财政贷款贴息 7271元。

  6、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总计贷款950000元,贷款利息69238元,申请财政贷款贴息23275元。

  7、长春市宇佳水稻专业合作社,总计贷款630000元,贷款利息118337元,申请财政贷款贴息 53125元。

  绿园区农业农村局和绿园区财政局共同对镇、街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同意以上合作社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 日至11月 25 日,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绿园区农业农村局87605338

  绿园区财政局 8760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