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绿园区集体土地车家堡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拟对申请人实行补偿安置奖励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0 19:40来源:绿园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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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绿园区集体土地项目补偿安置补充奖励政策的规定,被征拆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享受下述奖励政策:

  2、子女购:申请人属于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在父母宅基地内的无证房屋内,年满婚育年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未实际取得宅基地的,在本市范围内无其它住处,申请人要求房屋安置的,经被征拆房屋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定后,对无证房屋54平方米面积部分参照有证房屋进行补偿。

  现有以下1名申请人申请子女购补安置奖励政策

  申请奖励政策名单如下:

  1、才宝磊 女 35岁 身份证号:220106*********1824

  根据规定现将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等进行公示七日。在公示期内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其不符合奖励对象的,取消补偿安置奖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再次复查符合补偿安置的,给予补偿安置奖励。对实名举报的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公示媒体如下:

  1、房屋征收范围内醒目处和社区(村)委公示栏;

  2、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lyfwzs.com);

  3、吉林日报。

  

  投诉举报电话: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81979929

  投诉举报信箱:service@lyfwzs.com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