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皓月产业园警备路延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29 10:54来源:绿园区发改局
【字体: 打印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21号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长春皓月产业园警备路延线供水工程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长绿住建字〔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后,对保证生活饮用水供水安全的要求、形成设施齐全的供水网络系统、满足开发区供水的统筹调配需要、提高绿园区基础设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当,基本合理,建成后社会效益较显著,建设是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皓月产业园警备路延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皓月产业园警备路延线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303-220106-04-01-916276)。
  二、项目建设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加压泵站位于长深高速联络线以北,西十四路以南,西十一街以东,警备路以西。供水管线位于警备路及西七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临时加压泵站1座,规模为0.2万吨/天,用地面积1364.36平方米,建筑面积213.16平方米。泵站内新建道路面积94.84平方米,泵站外新建临时道路面积864.36平方米,新建绿化面积192平方米。新建供水管线3.1千米,其中管径DN800长度为2.1千米,管径DN400长度1千米。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61.8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吉政发〔2020〕5号) 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 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9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