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金麦街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17 10:46来源:绿园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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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31号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金麦街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批复的请示》(长绿经开发〔2023〕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金麦街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东煤评字〔2023〕050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博创水务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金麦街等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220106-04-01-77215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规划项目共计包含六个子项目,分别为金麦街延长线拓宽工程、宏海街道路新建工程、新拓街和锦林路供水管线建设工程、万龙中车银河城小区供水管线配套工程、绿园经开南区园区街路绿化提升工程、绿园经开南区雨排水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1.金麦街延长线拓宽工程:新建机动车道8127.02平方米,新建人行道4039.5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366.17米,新建污水管线404.00米,新建路灯40盏,种植行道树200棵,拆除既有路面4139.26平方米。
  2.宏海街道路新建工程:新建机动车道7579.69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1064.42平方米,新建人行道1064.4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355.34米,新建污水管线299.80米,安装路灯18盏,种植行道树187棵。
  3.新拓街和锦林路供水管线建设工程:新建给水管线1200.00米,市政道路路面拆除并恢复面积为3385.6平方米。
  4.万龙中车银河城小区供水管线配套工程:新建给水管线2246.00米,市政道路路面拆除并恢复面积为8989.3平方米。
  5.绿园经济开发区南区街路绿化提升工程:共补植绿化树1475棵、灌木3270株、绿篱6909.61平方米、草坪62190.00平方米。
  6.绿园经开南区雨排水施工道路恢复工程:新建路面结构19015.40平方米,市政道路路面拆除面积为6024平方米。
  三、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369.09万元,资金通过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和区财政资金解决,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