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13号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长绿西府字〔2023〕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后,对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建设方案基本符合设计 规范要求,社会效益显著,建设是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2-220106-04-01-768556)。
二、项目建设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位于绿园区西新镇双龙村新开河屯、双龙台屯、东梁山屯、西梁山屯和裴家村新农村屯、裴家屯区域内。
四、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DN800污水管线7810米、DN400污水管线12316米、DN110入户管线3034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其中:裴家村新建DN800污水管线3220米、DN400污水管线3320米 、DN110入户管线1404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双龙村新建DN800污水管线4590米、DN400污水管线8996米、DN110入户管线1630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
五、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739.5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和财政配套资金解决,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在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组织施工,选用装备设施要确保符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充分保证村民健康安全。
(二)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 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0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