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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园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13: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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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绿府发〔2019〕7号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绿园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长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绿园区地质灾害现状和2019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制定《绿园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6日

  

  绿园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预防重点

  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6月下旬到8月末。

  绿园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按吉林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属低易发区,矿种主要为乙类粘土矿,没有采石场、深层地下开采的煤矿、金属矿等。矿山分布均匀,大部分的矿山远离公路、铁路。两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个别砖厂,取土地点也在安全地带,对两路不形成威胁。但是由于粘土矿为露天开采,经过多年的取土,矿区内大面积的土壤植被被破坏,因无规律开采,取过土的坑深度不一。个别砖厂垂直深度取土,这样就造成了夏季深坑积水,汛期塌陷的隐形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安全,各级政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指导,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为确保绿园区汛期的安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健全各种机制和制度,切实把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要根据险情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同时组织群众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为减少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产生和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

  (二)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地质灾害隐患。

  在汛期期间,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将涉及地质灾害的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的手中,在汛期要每周按照群测群防网机构的设置,报送区国土资源部门。基层组织要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员,负责当地地质灾害检查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估,并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的措施。在有可能发生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设立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镇政府要依据《长春市绿园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防灾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后,按照地质灾害等级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速报时限:中型不超过2小时,大型、特大型不超过1小时。

  (四)增加投入,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

  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要按照“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治理,受益者合理分担”;以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

  (五)搞好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地质灾害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利用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对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基层、农村进行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加强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地质灾害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春市绿园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万来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贾玉彬 副区长

  副组长:吴兴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 胜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 昕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孙晓晖 财政局局长

  王 昕 区民政局局长

  尹铁宾 国土分局副局长

  刘卫东 城西镇镇长

  董洪山 合心镇镇长

  王 闯 西新镇镇长

  刘园园 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波 同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应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区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险救灾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及长春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它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尹铁宾副局长担任。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由镇政府或有关部门确定。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层组织(村、屯)要明确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巡查,各责任人要做好预警。各镇(村)、街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与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值班电话:88550199、88550110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88779520

  国土绿园分局汛期值班电话:(白天)87820606

  (夜)1590441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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