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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刘雪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16:4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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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绿府发[2018]71号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雪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刘雪芹任命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汉松任命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铁军任命为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刘雪芹同志担任的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办公室主任职务;

  汉松同志担任的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凌宇同志担任的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峰同志担任的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铁军同志担任的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利同志担任的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8年11月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