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
作为吉林少管所监督员,长春市公益诉讼监督员,我时常关注未成年相关问题,特别是校园霸凌问题。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校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会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还会对整个校园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心理学大师阿德勒的经典语录:“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校园,是一方净土,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殿堂,但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打破了校园里的宁静与和谐,不能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不让青少年的“花季”变成“花祭”。故提出提案。
二、问题:
(一)社会、学校教育宣传力度还不够,惩戒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
防范要重视,要深入学生心理,要有方法和策略和机制。
(二)学生及家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够。
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欺凌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学生自助自救组织缺失或未发挥作用。
(三)统一综合治理力度不够。亟需打通政策落地,现有政策法规不能精准应对、防范落实阻力较大、效果不够明显,未能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见义勇为文化、意识不够。
(五)法制副校长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建议:
(一)加强以教育局、公安局牵头的综合治理
通过自动审查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校园欺凌防控工作机制,构建中小学校园暴力与欺凌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全区常态化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中小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二)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教育宣传
法制副校长多为公检法在职人员,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校园霸凌的做法。关键在于强化预防,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为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健康。
(三)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校园保护体系,建立校园防霸凌的应急机制,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学校为主,学生为辅,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1,校长,班主任、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校园保护体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校长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校园暴力的应急机制,科学采用技术手段,建立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预测评估,通过校园暴力行为心理预示机制、校园暴力危机的心理防范机制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
2,规范校园霸凌标准范围及防范文件出台,内容细化,对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那样细化,让社会、学校、学生明了,知道校园霸凌边界。
细分范围、种类等公示比如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暴力,这是最直接的形式,包括推搡、殴打、踢打等身体上的攻击行为;性暴力,涉及性骚扰、性侵犯等行为,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伤害;语言欺凌、情感或心理暴力,这是指使用侮辱性、攻击性或贬低性的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例如,在公共场合中肆意嘲笑他人、恶意辱骂以及为他人起具有侮辱性的绰号等,给受害者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社交欺凌,这是指通过言语、行为或网络等方式。例如,孤立、排挤受害者,使其在社交上失去支持;会对受害者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造成严重打击;财产欺凌,是指破坏、索要学生的财物;网络欺凌,通过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网络论坛等方式实施欺凌来贬低某些同学。
3,学校引导学生开展自救自助活动项目,少先队、学生会下设防霸凌委员会,或成立志愿者协会。
创新形式,学生自制成立防霸凌委员会。通过自查,演讲,宣传,谈心、辅导等方式,以学生视角,增强学生自治自救措施、提高法治意识。让学生更阳光,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既不欺凌他人,也有勇气在被欺凌时说不。
(四)我区宣传部门加大“弘扬见义勇为”的风尚宣传教育
让见义勇为在我区中小学生思想中生根发芽,。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救助。反对抵制拜欺凌文化。
(五)深入加强培育学生、家长、老师反霸凌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要严格落实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着重贯彻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罪行,也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极端恶劣罪行,并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情况下,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2、加强法律意识,培养报告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上报并注意搜集证据,增强法律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