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持美丽村屯村貌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11 15:55来源:绿园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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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持美丽村屯村貌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要把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根据区情、镇情、村情制定维护农村基础设施资金的分摊比例,保障有充足的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及时维护、养护,保持环境整治成果。”建议的答复: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对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作出了明确指示。随着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将不断得到完善和提升,村集体经济将不断壮大。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可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以减轻区财政压力。同时,待区财政财力增强,将适当安排运维资金。另外,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建设的边沟、围墙、景观点等基础设施,质保期为2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与施工方联系。若质保期满后,村集体仍无力承担,将建议区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二、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法规、制度,让农民家喻户晓,提高认识,自觉投入到“爱我家乡、爱我村屯”的行动中来,形成行动自觉,使管理的长效机制得到落实。”建议的答复:

  2020年,区委宣传部、区农居办紧紧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务实举措、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开展系列新闻报道。邀请央视农业农村频道“乡村振兴资讯特别节目”,以《于家村改造记》为题进行连续两期专题报道,全面展现区委区政府整体联动、因地制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和成果;邀请人民网记者走进裴家村、于家村调研采访,制作绿园区美丽乡村建设专属网页,全景展示全区干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可喜成效;与省台公共·新闻频道联合制作推出60分钟大型特别报道“美丽家乡·绿园篇”,全方位、大篇幅报道我区绿美乡村建设的特色亮点。年初至今,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70余次,在线上线下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区委组织部印发《绿园区开展四级干部包村到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绿园区2020年四级干部包村到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要点》《关于推动全区区直机关干部包村到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同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组织开展“村屯添绿·党旗增辉”“环境整治·干部先行”、机关干部助力精品村屯治理系列主题党日及庭院整治夏季百日攻坚战等系列活动。全区机关干部包村到户,发放并解读《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劝导和帮助村民开展庭院自治,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村民朋友的环境、卫生意识不断增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与宣传部紧密沟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媒介,强化网上网下舆论引导,实现新闻宣传有影响、主题宣传有效果、社会宣传有声势;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充分调动村民朋友积极性,引导村民逐步形成健康生活习惯的新风尚;落实“村规民约”、农户“门前三包”“依绩依效付费”“以工代赈”等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引导村民朋友提高意识、破除陋习,实现从院子、园子、屋子到脑子的转变。

  三、关于“相关部门要在提供相应的维修维护资金的基础上,制定出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农厕、白色垃圾等相对应的管理制度,让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有序实施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议的答复:

  区政府已于2019年印发《长春市绿园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用废旧地膜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长绿府办发〔2019〕30号),要求各镇(村)组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用废旧地膜专项整治工作,并在各村设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用废旧地膜回收点,回收后由第三方进行统一处置。随着农药化肥负增长工作的深入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也将逐年递减。下一步,各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管理,增强农户环保意识,避免出现施药后随手将包装物就地乱扔,化肥农药污染、白色污染等问题。

  今年户厕改造工作,将严格按照一户一厕,建新拆旧、建一拆一的原则,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合理选择安放位置,坚持质量优先、注重实效、方便实用推进户厕改造任务。户用卫生厕所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负责维修。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制定了《绿园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措施。对今年新建的户厕进行统一编号,实行一户一档,要求企业在厕所明显部位公开注明生产厂家、详细地址、售后电话等相关信息;要求企业聘请并培训当地村民做为“万能工”,及时处理本村厕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小问题,做到“小事不出屯”;如遇到棘手问题,要求企业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彻底解决村民如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