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绿园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5-30 16:16来源:绿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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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提案题目):关于加强绿园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任飞      工作单位:长春市创业中等职业学校
  提出时间:2019.9.25
  关于加强绿园区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
  任 飞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其安全关乎农民健康,关系农民福祉,紧系农村长远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城西、西新、合心3个镇,下辖16个村,114个屯组,共有17374农户,67735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祖祖辈辈的取水方式都是自备浅水井直接取水饮用。但近几十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地表水的水质受到污染越来越严重,农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也就越来越突出。
  我区自2008年起陆续实施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到2018年末解决了12个村9459户、42420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占全区农村人口的64%,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资7895万元。双龙、三间两村今年工程已开工,10月末将供水。大营子和四间两村未进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四个村共涉及人口25315人。根据我区2017年制定,经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区政府于2018年3月以长绿府〔2018〕6号文批复的《绿园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修编)安排,将于2020年“十三五”末期全部建成饮水安全工程,预计需要建设资金6639万元,届时我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普及率及合格率将达到100%。为了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区政府于2019年6月12日印发了《绿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暂行管理方案》(以下简称《管理方案》),对权责与维修管护作了明确规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2016年开始,政府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维修设备,减轻了村委会维修负担。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些年来我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解决了大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但在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重视程度、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上仍有待加强。
  1.对农村饮水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地表水受到污染是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不当排污造成的。这里有居民生活习惯落后的因素,也有政府重视不够、部门监管不力的因素。一是长期过量使用农药和化肥,导致水源受到污染;二是城郊居民大力发展养殖业,畜禽粪便随处排放污染了水源;三是部门监管不力,一些城郊企业违规排污,发现问题部门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四是原有的水利工程,特别是一些小水库,或受到污染,或设施被破坏,沟底开荒种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地表水位持续下降,农民自备水源井大部分枯竭,取水方式需改变。政府主导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广大农民饮水困难的民心工程,但在建设中规划布局考虑不周,泵站少、水量小、供水保障率低。合心镇岳家村680户2400人全村只有一口深水井,泵站到末端农户距离4.6公里,供水需两个多小时,供水量严重不足,泵站加压又导致供水管道经常出现多处漏点。还有几个村也是这种情况,农民饮水难,意见大。建设中的规划不细致,饮水工程管网和管理房(泵房)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临时占地(包括青苗、经济作物补偿、牲畜和家禽圈舍拆后重建)和永久占地(包括蓄水池间、检查井、泵房、机井等设备的建设)问题很多。政府没有计划出占地补偿款,村集体也没有可供无偿使用的土地,建设和施工单位都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多方协调,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2.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不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省、市、区按照2:4:4的比例投资兴建,靠政府主导实施,村委会管理,百姓受益的组织模式去运行,但是组织管理机构并不健全,工程运行十年内并没有建立区、镇、村三级紧密相联的组织管理队伍。政府反应不灵、管理滞后,后续保障不到位。虽然由区农业局制定了《农业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了饮水工程设施运行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但是对组织机构运行细则却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独立的正规运行管理机构,管理混乱,各村管理方式五花八门,有村民委员会集体管理的,也有分片管理的,甚至也存在无人管理的,出了问题,村民委员会临时雇人去负责维修。设施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居民用水时间上得不到保障。各村临时泵房管理员待遇不同,互相攀比,并且缺乏责任意识,管理基本上流于形式。《管理方案》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并严格落实。
  3.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投入经费不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2016年之前政府没有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镇、村经济能力都很有限,村委会无力承担管理与维护责任,保证不了饮水安全工程正式供水后的正常管护和维修。工程设施出现故障往往得不到及时维修。部分村计划收取水费,但缺乏相关政策支持,水费收缴部分居民不认可,没有供暖、供电、维修材料和维修管护人员开支的经费保障,部分工程可能随时停止供水。同时,2008年和2009年建成的饮水工程设施逐步老化,管道多处出现漏点,如不及时维修,有可能造成设备彻底废掉。2019年6月12日政府印发的管理方案规定的每个管理泵房由区财政每年列支维修基金2万元,与部分村反映的维修费用和邻区安排的泵房维修费用4万元还有很大差距。另2万元维修基金每年应列入政府年初财政预算。设备维修和升级还需要政府安排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转。
  三、几点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好事要办好,特别是今年和计划明年完成的四个村的饮水安全工程,应提前谋划,做好选址工作,应保证水质达标、工程质量达标,让居民用上放心的水,放心地用水。
  1.综合治理,减少水源受污染的危险。水源受污染危险性来自多方面,应综合整治,减少危险发生。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工作成绩,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推广生态农业,利用生物技术有效减少农药化肥排放量,减少地表水受污染的危险性。对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有工业项目的地块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垃圾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及时回收、不能回收的及时处理。液体垃圾企业及时净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对固体垃圾不及时分类处理、液体垃圾不净化违规排放的企业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村饮用水不被污染。
  2.科学部署,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组织专家对我区现有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检查、评估和水质检测,提升改造现有设施,确保水质安全,农民放心饮用。合理布局平衡供需关系,对部分只有一口井位的村,有计划地增加井位数量,满足农村居民饮水需要。
  3.完善规章,制度落地,农村饮用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规范管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转,农村居民吃上放心水的制度保障。经过十多年的工程运行实践,运行管理中该暴露的问题、政府工作中的不足都显现出来,有必要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方案》对工程运行管理做了规定,但要进一步细化并使之着实落地,如管理责任制、设备检修制度、维修基金使用办法等都需要细化并严格落实。特别是维修基金要足额及时支出,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4.统筹安排,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此项工作应编入《长春市绿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应把对农民生活的关心、农民享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持同步,有计划按比例安排各项民生事业,特别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的运行与管理维护工作保持常态化。
  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是一项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的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谋福利的重要举措。建议党委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对饮水安全工程做到建管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