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17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3:29来源:长存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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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城镇开发边界,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市政公用项目建设,拟征收西新镇双龙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西新镇双龙村,征收面积约为9.8公顷。征收范围如下:东至皓月污水处理站,南至规划西四路,西至规划西一街,北至双龙沟南侧空地(见征收土地范围影像图,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