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办发〔2022〕31号
绿园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绿园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0日
(主动公开)
绿园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绿园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和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长春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结合绿园区实际,建立绿园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四)协调解决全区反不正当竞争重大问题。
(五)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
(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由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会议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他委托的同志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需要适时增补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汇总工作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及办公室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大反不正当竞争事项开展联合处置,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的宣传、培训和推荐表彰等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典型经验。
(二)区委宣传部(网信办):配合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属地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过程中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推送联席会议及权威机构、媒体相关宣传文章,营造良好网络宣传氛围。
(三)区教育局:依法定职责和权限协同推进教育系统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对相关教育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同推进工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
(五)区公安局:依法打击防范不正当竞争犯罪。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公安机关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案件移送,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六)区民政局:协同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负责协助对行业领域内企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七)区司法局:督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协同组织实施公平竞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八)区农业农村局: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积极配合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九)区文化和旅游局:协同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
(十)区卫生健康局: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卫生健康领域内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六、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
召 集 人:魏 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张轶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柴子良 区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李树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丽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佳 区公安局副局长
闫 海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国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董丰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 烁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秦嗣德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一科科长担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印发(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