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4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8:58来源: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拟征收林园街道车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林园街道车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0.765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路、南至花莲路、西至哈大高铁、北至柳江路(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