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办发〔2019〕21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园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全省清费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15: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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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绿府办发〔2019〕21号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绿园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全省清费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绿园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全省清费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8月14日

  

  

  

  绿园区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和全省清费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措施和全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绿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全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部署,促进政策管理执行更加规范,税费项目公开透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费负担有效减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减税降费工作组织领导,绿园区成立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区长薛文革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李瑞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减税降费的政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决定绿园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方案的落实;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减税降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孙晓晖兼任。主要负责各部门减税降费工作的协调落实,拟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落实协调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吉林省《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小微企业分别减按25%和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严格执行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制造业等行业13%的增值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9%的增值税率;对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通过与医保、住建、民政等部门积极协调,推动研究建立涉及医疗信息、住房信息、房贷合同、婚姻状况等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严格落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的宣传普及,认真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做好征管衔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贯彻落实地方其他税费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省级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规定幅度上限即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的规定,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继续延长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社保分局、区税务局)

  密切跟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对于国家今后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各单位要一如既往认真研究、贯彻落实,要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严格落实涉企减负措施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对政策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应目录清单,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制度,保证清单之外无收费,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企业群众增便利,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价格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

  开展中介机构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监督管理,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严肃处理,对企业反响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的,违规和违纪乱收费、高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加强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管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供水、供气、供暖、电信、烟草等垄断型公用事业领域违规收费,金融、电业、物流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开展新一轮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及时查找和督促整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区民政局)

  (三)统筹做好全区财政运行

  严格依法征管,组织好各项税费收入。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避免收过头费,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提高收入质量。密切关注分析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对地方财力影响,及时提出收支预算调整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压减财政支出,强化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严把预算“执行关”,动态掌握本级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并与2018年部门决算同口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确保2019年预算执行数比上年决算数只减不增;严把预算“控制关”,严控新增支出,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安排支出,执行中一律不追加部门预算,新增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在本部门年度预算总额度内部调剂解决。实行存量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超两年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严把预算“支出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住兜牢“三保”底线。以绩效为导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化零为整、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减税降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好抓实。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注重沟通,加强协调,主动作为,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协力推进,坚决防止相互推诿、各自为战、消极应对等问题发生。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的,以主要责任单位牵总,其他部门或单位要协力配合。

  (三)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作为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途径来抓。要综合应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用足用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四)做好跟踪问效,深化效应分析。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和措施实施情况,加强效应统计核算、税收收入分析和调查研究,防范各类风险,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评估成效。对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提早研判,密切监测,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