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19〕21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园区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5:0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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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绿园区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

  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西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长春皓月清真茶业园区行政管理委员会、区政府相关各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绿园区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9日

  绿园区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

  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及解决“无籍房”问题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提报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批会的方式,全面加快我区未登记住宅房屋确权进度;重点推进解决列入我市“无籍房”台帐的8个小区房屋确权工作。按市里统一部署,力争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解决。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

  按照《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房确组字[2017]1号)的工作部署及确定的属地政府职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无籍房”问题历时较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合法诉求,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问题难易程度,集中力量先行解决一批反映强烈、相对简单的问题,力争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安排

  按照《长春市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解决存量“无籍房”确权登记问题,2020年基本完成登记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绿园区推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玉彬    副区长

  副组长:王  强    区住建局局长

  高  阳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王立波    区执法局局长

  王树刚    区征收办主任

          郑  屹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宝超    区公安分局政委

          姜德茂    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光胜    区税务分局局长

  刘卫东    城西镇镇长

  高洪越    西新镇镇长(西新集中工业区、皓月清真产业园区

  畅晓宁    合心镇镇长

  马福源    春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雪芹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军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园园    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凌宇    普阳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友龙    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大明    同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彪    绿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王强兼任。

  属地镇街负责调查了解辖区内未办理确权房屋基本情况;负责配合登记、核实、确认权属、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核实未确权房屋规划手续办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配合办理主体推进规划手续办理工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核实未确权房屋土地手续办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配合办理主体推进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建设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存续的认定;提供相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信息的明细。

  区税务分局核实建设单位是否正常纳税,提出解决建议,依法追缴税款。

  区执法局负责牵头实施影响产权手续办理的违法建筑的认定、拆除工作。

  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推进整改工作。

  五、工作措施

  1.清查项目基本情况。属地镇街对辖区内未办理确权房屋进行踏查,调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年代、占地面积、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栋数、套数;项目建设单位、已取得的审批手续、未办理产权原因等情况),上报区住建局。

  2.核实项目存在问题。区住建局与属地街道积极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后,书面致函规划和自然资源、工商、税务等成员单位,调查项目详细情况;各部门详细核实项目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初步提出解决建议,书面回复区住建局。

  3.初步提出解决建议并上报。区住建局汇总各部门意见,提出解决建议,提请区政府报市联合审批会审议。

  4.配合推进房屋确权工作。按照市联合审批会会议纪要精神,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推进房屋确权工作。对于不配合房屋确权工作的项目主体,提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