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现将《绿园区强化做好“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6日
绿园区强化做好“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的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今冬明春”点面源污染,同比提升省、市考核断面枯水期水质,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强化“今冬明春”期间水污染控制的通知》(吉环办字〔2018〕64号)和《长春市关于强化做好“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的工作方案的函》(长府函〔2018〕139号)要求及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力争饮马河靠山南楼,伊通河靠山大桥,3个劣五类断面,氨氮逐月监测浓度之和最小化,为2019年全年水质达标腾出空间。
二、工作任务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按要求全部关闭或搬迁,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综合利用设施正常运行,设施配套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
(六)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按要求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
(七)镇、相关街道的村屯垃圾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处理。
(八)河道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理。
(九)“散乱污”企业,按计划完成治理、关停取缔工作。巩固关停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加强治理改造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
(一)区河长办
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完善巡河、清河机制,组织、协调、督办、查办河道垃圾等污物清理工作。
(二)区环保分局
1.加大对合心镇污水处理厂、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的督促力度,加大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压实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肃查处。严禁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2.当饮马河、伊通河水质监测断面氨氮高于4Mg/L时,对辖区工业集中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排水污染源实行“驻厂式”监管。
3.牵头指导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区农业局
1.对于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督促属地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2.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设施配套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
3.加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
(四)区住建局
协调组织市政排水设施建设;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工作。
(五)区市容环卫局
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处理生活垃圾。辖区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
(一)合心镇、绿园经济开发区:全面完成合心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运营通水。
(二)西新工业集中区、绿园皓月清真产业园区:全面完成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运营通水。
(三)整治“散乱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市、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管,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做到“一企一档”,加强后期巡查监管,防止反弹。
(四)落实河长制。按属地分级分段进行河道管理,承担本地河湖综合治理管理保护责任,对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划定河湖管理蓝线并严格管控。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坚决打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非法行为,对蓝线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污物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其它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立查立改。
(五)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处理生活垃圾。辖区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加大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巡查监管,对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出现“死灰复燃”的,依法严厉查处。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储运池,加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的收集、转运,
四、工作要求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双管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严格督办问责,从严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污染负荷,努力同比明显改善枯水期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