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19〕5号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绿园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双管单位:
《绿园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8日
绿园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对户外广告牌匾、占道经营、非法广告、建筑工地、私搭乱建、环境卫生、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突出抓好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向次要街路和背街小巷推进,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顽疾。
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以集中清理、全面覆盖为原则,为全区人民创造清新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以“四清”为主要任务,全面彻底治理违法占道行为。
全面治理各类违规占道。清理各类占道物、堆放物,取缔各类占道经营,重点部位要安排执法人员采取错时执法方式,设岗设人,死看死守。
1.清理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治理店外经营和各类占道加工、占道维修、占道销售、占道洗车等占道行为;坚决取缔游商散贩,特别是医院、学校、客运站等重点部位的流动商贩。
2.清理各类占道物、堆放物。包括利用地桩、地锁、隔离墩、铁链等占用停车位的各类障碍物。
3.清理长期停放不移动或不使用失去功能的车辆。
4.清理占用城市道路私搭乱建行为。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交警部门
(二)开展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是主要商圈、城市出入口沿线、主要街路、快速路沿线,逐步延伸到次要街路和背街小巷。
1.拆除在非独栋建筑上设置的高空字。
2.拆除在居民楼顶设置的高空字。
3.拆除遮挡窗户、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大型高空广告、墙体广告和商业牌匾。
4.拆除设置在非牌匾位上的牌匾;拆除墙体上各类杂牌、墙体字,特别是在旧改、暖房子改造的墙体立面设置的广告、牌匾。
5.清理地面上乱摆乱放的落地灯箱、广告牌、指示牌。
6.拆除设置不规范、位置不当、设施残缺断亮的LED条屏,逐步实现减量化。
7.拆除陈旧破损、设施不牢固、缺字断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牌匾广告。
8.清理临街商家窗体字。
9.清理沿街各类条幅楼幔。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三)开展非法小广告综合治理行动
全面治理张贴、涂写、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行为,清理主次街路、背街小巷、居民区和楼道内的非法小广告。
1.从源头上依法打击,端窝点、捣老巢,配合公安部门对制贩假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在公共场所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宣传品的行为人和组织单位上限处罚。
3.充分发挥非法广告告知系统作用,对非法小广告号码进行了24小时追呼,直至接受市容主管部门的处罚。
4.充分发挥市、区、街三级专业清刷队伍作用,市里负责全市35条主要街路,每个区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次要街路、居民区、楼道内非法小广告,做到及时清刷、高标准覆盖。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各城区、开发区和每个街道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清刷、及时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6.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在背街小巷、居民区统一设置宣传栏、张贴板等设施进行疏导。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爱卫办、各镇街
(四)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清理四环路内违规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积极推进“定点、定人、定车”不落地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优先分流现有从业人员,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利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借用“蚂蚁流动回收网络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与市区市容环卫信息化平台连接,按照“六统一、三规范”(“六统一”即统一标志、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编号,统一配牌,统一计量工具;“三规范”既规范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快速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爱卫办、相关镇街
(五)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
1.加强工地围挡广告管理。全面排查全市所有的工地围挡,并登记造册。对应该撤掉的立即撤掉,不能撤掉的必须按照相关规范严格管理,确保工地围挡整洁、美观、安全、无破损。
2.加强施工临时用房管理。各类施工工地结束后的民工用房要及时拆除。
3.加强工地管理。对因征拆、建设等原因需要围挡工地,要明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在工地围挡、环境卫生等各方面提高管理标准,做到整洁、美观、安全、无破损。
4.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严禁乱倒乱卸、沿途撒落、甩泥带土等违规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行为,对一些重点路段和问题多发区域,要死看死守、严管严罚。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六)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1.集中开展道路清扫、清洗作业
(1)对夏季使用的各类清扫、清洗车辆设备进行检修,编排作业路线,在日间气温保持在零度以上时,对快速路、主次街路、和繁华商圈周边街路路面逐条开展带水清洗作业。利用洗扫车、高压冲洗车、人行步道清洗车和护栏清洗车等车辆设备对快速路和主要街路的路面、挡墙和交通隔离栏开展集中除尘降尘作业。
(2)重新编排道路宝和干扫车的运行路线,歇人不歇车,调整班次和人员,对主次街路,快速路进行反复清扫,降低街路含尘量,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3)提高早扫标准和人工日常清扫除尘作业频次,对路边石下、人行步道、交通隔离护栏等含尘量大的区域进行集中清理。对背街小巷、居民庭院和楼间道等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清除路面附着的灰尘及杂物,消除死角死面。
(4)全面清擦街路两侧果皮箱和各类环卫作业车辆,做到设施设备和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2.集中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要集中清理主次街路、背街小巷的残雪、冰包、卫生死角及绿化带、树池内枯枝烂叶等各类杂物,污水、雨水井口的冰包;清理居民庭院的卫生死角和居民区楼道、露台和雨搭内的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等;加强居民生活垃圾收集频次和重点部位商家垃圾上门对接力度。
(2)全力清除建筑垃圾。对辖区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加大巡查和清运的频次,确保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将清理的建筑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站。
(3)做好公厕长效化管理不松懈,正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商养公厕的安全检查,做好商养公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商养工作的安全万无一失;及时清掏旱厕粪便;对全区免冲工作逐座排查,查看免冲公厕是否存在被风刮倒的隐患,如有不牢靠的现象立即进行加固;对自管水洗公厕的水、电、气,管理间、设备间及入户电线等进行逐一排查,注意公厕的用电安全及通风,对公厕外3-5米的外部环境及附属物等进行排查;做好环卫工人休息室、工具间等环卫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杜绝堆放任何废品及杂物。
(4)按照市局要求,对全区医院、车站、学校、重点商圈,采取站桩式保洁方式。
(5)保洁员实行定人、定岗、定段作业,重点区域加细巡回保洁。在人流量集中时段,进行人工站桩式保洁,局部区域循环清理。
(6)各镇街、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全面排查、彻底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没有遗漏。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对农村垃圾收集池的日常收运,清理长白、长农、长郑出城口及警备路两侧的建筑垃圾、杂物等,定期清理农村蓄粪池垃圾。
(2)加强农村街巷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和大棚秸蔓清运处理;整治村庄巷街、村边、路边、田边、河底、沟底、湾底、区界、镇界、村界、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的各类占道物、堆放物,各类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各类废弃农用物资及各类农用生产废弃物,清理新产生的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绕城高速公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垃圾和漂浮物清理,随有随清,加强监督,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
(3)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是清路面。由三镇两街负责清理和排查村内主次道路、宅间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积存的垃圾、积雪、杂土、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理出的垃圾运往垃圾池(点),再由环卫运输处统一清运至长春市垃圾处理场。
二是清房舍。由三镇两街负责组织清理和排查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清理出的垃圾运往垃圾池(点),再由环卫运输处统一清运至长春市垃圾处理场,保持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日扫日清。
三是清沟渠。三镇两街要突出治理镇区沟渠、河流、排水明沟的垃圾淤塞问题,做到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全面排查辖区内水体周边环境卫生,把河长制落实到实处,各级河长各负其责,履行职能,排查到位、清理到位。
四是清田边。由三镇两街负责清理和排查村屯周边和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上报区城管委,并做好垃圾分类,清理出的垃圾运往指定点位,再由环卫运输处统一清运至长春市垃圾处理场。
五是清“三堆”。由三镇两街负责清理和排查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要在自家院内空地或在村内统一地点摆放整齐。
由三镇两街分类集中,分别堆放,上报城管办,协调统一运输。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区爱卫办、相关镇街、区农村环境管理服务站
4.做好各办事处、镇、单位庭院、小区、城市出入口检查及督促工作。
(1)城管办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镇、街及相关单位的考评汇总,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通报。
(2)爱卫办负责对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的卫生和农村厕所改造情况进行监管。
(3)区市容局对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的居民自管小区、新弃管小区、街道管理小区(办事处购买社会服务)、早晚市场(街道设置)、单位庭院、居民楼外墙体张贴物和乱写乱画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令其整改。
(4)农服站检查农村三镇两街环境卫生情况,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与三镇两街协调解决目前存在的疑难问题。
(5)环卫专业队伍负责对快速路、主次街路、背街小巷、商圈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接管的弃管小区、铁路沿线、明沟明渠等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再由区市容局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令其整改。
牵头部门:城管办
配合部门:区市容环卫局、区爱卫办、各镇街、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站
(七)违法建筑拆除攻坚战
1.各镇、街属地中队根据规划部门的确认文件对所列的违法建筑详表,进行调查核实履行法律程序,由区政府统筹安排逐步进行拆除。
2.建立三级督查网络制度,搞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实施动态巡查监控,实行“错时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整治,“五个一”制度,做到零容忍,不手软,始终保持对违建行为的高压态势。
牵头部门:各镇街
配合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初至4月末)
从3月初至4月末,为我区统一行动阶段,各镇、街要组织高密度、高频次、全覆盖、无死角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长效管理阶段(5月初至11月末)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全天候做好监管,切实巩固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至年末)
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总结工作经验和作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绿园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杨万来副书记,成员:城管办、爱卫办、市容局、住建局、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委办公室,联系人:于涛,电话:18143058098,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调度。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时限,对各项整治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扎扎实实、快速推进,有效开展。
(三)重拳出击,确保实效。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各类违规行为、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彻底清理,决不手软;要加强街路巡查和定点看守,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对重点部位和易发地,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的方式,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顽疾,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主办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6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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