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绿园区营商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4 16:44来源: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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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园区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是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既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吉林省和长春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营商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根据省、市方案,结合实际,绿园区政数局、司法局、市监分局、发改局4个部门牵头,分别研究制定了绿园区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最后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方案是为了从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四大方面入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为企业创造审批流程最优、法治保障健全、服务便利高效、要素支撑完善的一流环境,大力推动绿园区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促进绿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
  (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3〕18号)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行动举措。重点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和吉林省、长春市4个建设工程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绿园区营商环境建设。
  (二)主要任务:《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共包含23个方面共161项任务。其中《政务环境建设工程方案》主要围绕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大厅标准化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5个方面,明确了27项任务;《法治环境建设工程方案》主要围绕加强完备有力的行政立法,推行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推进权威高效的公正司法,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4个方面,明确了21项任务;《市场环境建设工程方案》主要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充满活力的市场创新环境,成本低廉的市场发展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信用环境,无事不扰的市场监管环境6个方面,明确了44项任务;《要素环境建设工程方案》主要围绕土地要素、能源要素、劳动力要素、资金要素、技术要素、数字化要素、税费要素、服务机制8个保障有力,明确了69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组织保障、狠抓督导落实、强化宣传引导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