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6年,国家出台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吉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发(2017)8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1年以来,市教育局每年下发长春市“社区教育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全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起草过程
社区教育是在社区中,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开展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为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结合我区社区教育工作实际,在听取专业人士建议和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基础上,按照注重面向人人,注重终身学习,注重融合发展,注重共建共享的原则,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履行相关程序,修改和完善后,形成《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依托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三级网络,推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类别的教育培训活动。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在全区形成资源丰富、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教育服务于社区居民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率和社区居民学习参与率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社区教育全覆盖,全区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普及,实现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吉林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确立了社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在全区形成资源丰富、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部署了7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社区教育办学三级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依托“绿园区社区教育学院”(长春市创业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成立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学习中心;二是促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主要包括协调各级各类学校、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辖区内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书店、图书馆等机构面向社区定期开展公益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普教育基地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三是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与学习共同体建设,主要包括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乡镇、学习型社区等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
四是创新丰富教育形式和内涵,主要包括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五是服务重点人群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把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农村居民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六是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网站;七是构建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探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和社区教育“学分银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保障。
五、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定期沟通的工作推进机制,更便于实施主体和职责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注重全民参与,社区居民既是受教育者,又是社区教育的管理者,社区内开展的各项有益的教育活动,社区居民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也可以对社区教育的政策、计划、活动提出意见,可以选派代表参与社区教育的决策。
三是紧扣重点人群,把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农村居民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
六、创新举措
创新举措主要是探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具有学时记载等功能的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探索建设社区教育“学分银行”,制定学分转换标准,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转换。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落实专项经费。区财政将“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社区教育经费每人每年1元,此经费用于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建设、人员培训等。
二是建立三级体系。各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积极申报建设社区教育学校,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是促进资源整合。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支持区内职业院校、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统筹区内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设施资源,逐步规范并有序地向社区居民开放;鼓励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社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