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春耕期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暨“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0 10:39来源:绿园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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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市场、促进消费,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开展2023年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 
  依据《2023年长春市春耕期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长商务字〔2023〕44号)中的相关要求,制定《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春耕期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暨“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统筹。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作。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既要注重系统内上下紧密配合,又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形成成品油市场整治合力。
  (三)坚持违规严惩。重点对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储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进行排查,突出现阶段农业生产用油季节性特点,打击制售假劣油品违法行为。
  三、规范主体
  (一)重点打击违规储运
  在全区范围内联合惩治违反公共 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 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行为,以及油气回收和防渗设施不健全等情况。
  (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
  结合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检查, 重点治理无照经营,违规销售柴油、散装汽油,冒充国企标识侵害农机作业者利益等行为。
  (三)严查劣质油品销售
  重点对以次充好,不合格汽、柴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大力惩治偷逃税款
  依托现有各加油站数据 管理系统和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等偷逃税款违法违规行为。
  四、服务对象
  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具体措施
  (一)启动阶段
  3月底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启动整治工作。参照《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绿商联字〔2022〕1号)通知中的部门分工开展工作。各部门及属地3月31日前报送附件2联络表至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阶段
  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5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撬装加油设施、流动经营加油车等开展清查,及时向区政府上报辖区成品油销售违法线索和有关涉案事项。
  (三)总结阶段
  各镇、街道,开发区于5月2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