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绿园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10 10:27来源:绿园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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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绿园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文件解读如下:

  背景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创建原则,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市场繁荣,满足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起草过程: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程,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安排的意见》(吉发〔2023〕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号)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全省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推进方案》(吉市监消建字〔2023〕8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以服务全省三个万亿级产业为重点,围绕商品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领域维权、诚信吉林旅游、金融安全消费、品牌消费培育、公共服务规范、消费价格放心“八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完成区域创建目标。
  在全区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个(含:示范店(企业)、商圈(街区、社区)、示范行业、放心工厂等);围绕服务“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万亿级产业发展,向省创建办申报吉林省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典型不少于1个;在示范单位中高质量完成2家以上线下无理由退货店。
  主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紧盯重点任务和目标,注重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要把对市场主体的培育贯穿到创建的全过程。要强化经营者责任,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适时对参创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指导,悉心培育、重点打磨,提高创建水平。
  涉及范围:1、新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0个。2、围绕服务“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万亿级产业发展,重点打造具有吉林省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典型。3、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社区)、示范工厂建设。4、推行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5、开展创建“回头看”工作。
  执行标准:《2023年全省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推进方案》(吉市监消建字〔2023〕8号)
  下一步工作考虑:为扩大宣传力度,绿园创建办将印制各种形式的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