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2来源:绿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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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编制背景
  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1月18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印发《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吉法委发〔2022〕1号),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2022年9月21日,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具体措施,确定了责任部门。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绿园实际,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和双管单位的意见,共反馈意见12条,采纳4条,并进行了专家论证。在充分吸纳专家和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在9月8日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并经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重要意义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最主要目的是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更加完善,行政决策质量明显提高,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有效,权力制约监督全覆盖无缝隙,数字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大幅提升,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共由10部分组成: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第2至第9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了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8大体系,即: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第10部分是领导和推进机制。8大体系及推进机制共明确了74项具体任务和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体现在一是全面承接,实现上级部署落地生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凡是区级能够落实的,全部纳入《实施方案》。同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区委印发的法治绿园、法治社会建设两个方案的相关任务融合吸纳,做到有效衔接、全面覆盖。二是细化分工,确保实施方案有的放矢。在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8大体系中,明确了坚持的原则和目标要求、具体任务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并着重与牵头单位进行了有效沟通协调,保证了任务可操作、可落实。三是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聚焦“三四五”发展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提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突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工作”等重要举措,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