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2 11:22来源:长春市绿园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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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绿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长绿府发〔2023〕3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基本特点、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和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发展信心,区政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研究制定了《绿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基本特点
  一是服务关口前移。给企业提供细致周到暖心服务,尤其是针对新引进落位的企业和项目,想之所想,急之所急,主动对接,超前服务,领办代办,真正把企业的审批事项办好,企业的获得感强了,对营商环境有信心了,才能坚定投资落位的决心。
  二是主动下沉走访。到企业去,与企业坐下来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听一听企业的想法,问一问企业的困难,讲一讲有关惠企政策,与企业研究如何解决当前发展的困境和突出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帮助企业疏通“堵点”“难点”。
  三是高效兑现政策。在充分了解企业的基础上,帮助企业找政策,针对一些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开发区、万人助万企包保干部要全力帮助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兑现服务。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办法和有关要求四个方面。其中,实施办法中包括三方面,分别针对有不同需求和问题的市场主体。
  一是针对新落位的企业和项目,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前期手续办理服务。
  二是针对正在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通过实施办法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三是针对有意向数字化转型的市场主体,遵循“政府指引+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政策传导机制,发挥政府市场合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长春市绿园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