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8 16:16来源: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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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妇女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2021年9月8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正式颁布实施,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同年,12月28日,《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正式颁布实施,6月27日,《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正式颁布实施,对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妇女发展规划, 2011年颁布实施了2011—2020年绿园区妇女发展规划,十年来,我区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度提升。

  二、编制原则

  在《绿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注重与国家两纲、省“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既保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与时俱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聚焦短板弱项,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

  三、主要内容

  《绿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编制严格对标国务院颁布实施的2021-203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吉林省颁布实施的2021-2030年《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长春市颁布实施的2021-2030年《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前言。重点阐述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意义,编制背景和制定依据。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到2030年,两个《规划》各主要监测指标应按照终期目标全部达标,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为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8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要求。

  第五部分为监测评估。从加强制度建设、组织领导、分性别统计、工作能力、成果转化利用5个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和安排。

  

 

  2022年12月28日

 

 

  政策文件: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