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如下:
起草背景:为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起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规范主体:按照“区调度、镇实施”的形式开展,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治理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为本次治理行动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区里成立绿园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等。
服务对象:镇域内农村。
主要内容: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通过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及时养护,确保所有供水工程良性运转,确保供水保障率达到100%。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确保全区农村供水人口均能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总体要求: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取得最大实效。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1日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绿园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