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9 16:53来源:绿园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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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园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方案》政策性文件解读如下:

  背景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强化安全责任和底线意识,不断提高辖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破解居民电梯安全运行难题,预防电梯安全事故,保证居民安全出行,提升绿园居民幸福指数。

  起草过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进一步做好绿园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和更新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居民小区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明确电梯“使用权者”首负责任;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初步形成;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治理工作常态化,大力推动“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有效减少电梯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提高社会满意度。

  主要内容:

  (一)老旧电梯适用范围和界定

  方案中老旧电梯隐患治理和更新改造是指根据电梯实际使用情况,对故障率高、运行状况差的老旧电梯进行重要部件更换、升级改造或停机大修,以达到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目的。

  本行政区内的住宅类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适用本方案,本方案中所称“三无”电梯指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老旧电梯指使用时间15年以上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

  (二)老旧电梯的统计汇总

  各乡镇街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调动各网格长积极性,统计好各自区域内的“三无”老旧电梯数据,经市场监管局确认后统一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老旧电梯的确认及年度整治计划制定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全区隐患电梯汇总情况,在各街镇配合下完成是否属于综合整治范畴的确认,制定年度更新改造计划,上报区政府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存在安全隐患老旧电梯告知停用

  对经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电梯,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各所在地社区向居民公示并通报到每户相关业主并告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得继续使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五)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街镇、相关部门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依据方案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制定费用预算,上报区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六)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筹集

  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分期分批、用户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及“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检测机构减免一部分”的筹资办法,由财政局、各乡镇街分别负责由区政府承担部分及物业、居民等自筹部分资金的筹集。区政府设立专项老旧电梯维修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补助部分由区财政按照补贴额度占更新改造修理总投资额1/3的标准制定补贴政策,核算补贴金额,并根据各乡镇街实际需求进行拨付。

  (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实施与验收

  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的主体责任人应是业主,为确保更新改造工作公开透明、保质保量, 各乡镇街、社区组织指导居民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电梯改造更新居民承担资金的收取和保管,进行招投标确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施工单位。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会议研究确定更新改造修理计划并进行施工招标。

  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负责牵头,各街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电梯选型、安装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更新改造完成后,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业主代表参与)共同进行工程验收,经监督检验合格、重新注册登记后投入使用。

  (八)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续工作

  1.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的小区,由区住建局配合各街镇、社区、业主委员会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及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管理,应鼓励物业公司或维保单位将保险机制引入电梯安全管理中以分散安全风险。

  2.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的小区,要建立单独账户存放电梯费并由业主委员会、社区监督该账户,专款专用,支出必须用于电梯日常维修保养,从居民每月所缴纳的电梯费用中预留20%,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由各街镇指定第三方基金公司或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用于后期电梯的更新改造等大型开支。

  涉及范围: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范围重点为绿园区居民小区在用故障率高、运行状况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特别是“三无”及老旧住宅小区电梯。

  创新举措:明确部门责任,动员群众力量,多环节整治“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问题,形成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管理新格局。扩充排查渠道,打通整治环节,建立了从排查统计到整改监督通畅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了多部门联动产生的巨大效能。

  下一步工作考虑: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识,发挥群众力量,更加全面的掌握绿园辖区内“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问题的实际情况,并在群众配合下完成整改。

  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作用,加强部门间协作,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相互配合,完成“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的整改工作。最大限度的取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出行方便的平衡。

 

文件: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园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