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绿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冠夫,副主任杨宝昌、王景耀、张欣华及委员共23人参加会议。杨宝昌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区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草案。
会议补选张黎明为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区监察委提请的有关人员任免职的议案。任命王序岩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冠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海波、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威、区人民法院院长绳继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永光,各镇人大主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干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绿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
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0月27日绿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绿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25年12月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审议绿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绿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审查绿园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绿园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绿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绿园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人事事项。
初审:呼特、杨美娜 复审:林丽 终审: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