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经镇、街农经和财政部门把关初审,推荐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长春市金瑞鸽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宇佳水稻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共荣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贴息。具体公示项目如下:
1、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项目三项计2.13万元。
2、长春市金瑞鸽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项目二项计1.45万元。
3、长春市宇佳水稻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项目四项计17.44万元。
4、吉林省共荣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项目二项计2.78万元。
绿园区农业农村局和绿园区财政局,共同对镇、街上报的项目在检查、核实的基础上,统一评审及审批,同意以上合作社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4日至6月30日,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87605338
绿园区财政局 8760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