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1月30日市“禁燃”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2月1日上午,我区在绿园公安分局5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禁燃”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会上下发了《2018年绿园区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区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刘雪芹主持会议,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团区委、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分局、市容局、交警大队、住建局、政府办公室、民政局、教育局、环保分局、消防大队、城西镇政府、合心镇政府、西新镇政府、同心街道办事处、林园街道办事处、正阳街道办事处、春城街道办事处、青年街道办事处、普阳街道办事处、 铁西街道办事处、绿园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曲杰在五个方面对全区“禁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鼓足干劲,持续发力。“禁燃”工作已经开展4年了,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绩来之不易。但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看,大气、水、土壤的生态环保问题是现在我们各级政府重点整改的内容,区委、区政府也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加以明确,今年的“禁燃”工作作为整治大气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之一,责任之重,使命艰巨,所以大家要克服懈怠和厌战思想,鼓足干劲,积极行动,再接再厉。
二要齐头并进,宣传发动。一是协调媒体宣传。区委宣传部要协调组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刊播“禁燃”宣传内容,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区市容环卫局要协调通过街面路牌、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公安分局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警示教育。二是开展主题宣传。环保分局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主题,消防大队以防止火灾为主题,工商分局、安监局以合法经营为主题,市容环卫局以市容环境整治为主题,开展主题宣传。各镇街、开发区要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禁燃”工作,发动群众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庭、婚庆机构和餐饮娱乐场所进行“禁燃”主题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突出对象宣传。教育局要继续发动学校利用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家长遵守“禁燃”要求;工商分局要加强广大工商业主的“禁燃”宣传,特别是对前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工商户进行“禁燃”宣传;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处、殡葬服务企业对前来办理婚丧事宜的市民开展宣传。
三要分兵把口,查堵源头。今年市里“禁燃”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实现“四环”外无储存、无销售和禁燃区域内无燃放、无事故的“四无”目标,区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一是严把烟花爆竹“入城”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立足我区主要交通要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科学设立检查站,尤其制定好控制公主岭等外地区向我市经销的有效办法。
二是严肃管控销售证照。工商分局、安监局要加强对证照的全面管理,对批发和零售一律不予办理。这方面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安监局要对四环路以外的以往的经营企业和网点进行定期巡查监管,防止无照非法经营,不再审批新增固定销售网点,春节期间不再设置临时销售点。
三是严查违法销售行为。工商分局要加强城区外非“禁燃”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日常检查,加强对个体商户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利用各种形式的违法销售行为。安监局要依法查处“禁燃”界定范围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容环卫局要加大城区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街面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公安、工商、安监、市容及各镇街、开发区等部门要积极连续性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收集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依法对违规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要现场巡查,严肃处理。公安分局要牵头负责现场燃放的查禁工作,公安、市容等执法部门的执勤巡逻车要把日常管理与“禁燃”管控结合起来,要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辖区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等相关信息,及时宣传告知,加强巡查盯防。街面巡查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确保查禁违规燃放工作切实有效,特别是在小年、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确保执法力量、工作措施“双到位”,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禁燃”区域内的各镇街、开发区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方面,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组织积极分子、治安志愿者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禁燃”工作。
市容环卫局要加大对宾馆、饭店等单位门前的违禁燃放巡查,对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律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公安分局街面巡逻警力,对违规燃放的警情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五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开展“禁燃”工作,人大有立法、政府有规定、群众有呼声、环保有要求,可谓势在必行。这不仅是体现政府执行力和打造诚信政府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及各相关双管部门,要按照区禁燃指挥部的要求,迅速落实工作人员,分解工作责任,委派专门人员,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实现层层有人抓,管理无空挡。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禁燃”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艰巨任务,牵涉面宽、任务繁重,单靠哪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行动方案》已对相关单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各镇街、开发区研究建立靠近“四环”内的过度性“禁燃”区域,避免过去燃放围城现象的出现。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禁燃”工作关系民生问题,考验政府能力,体现城市形象,各项要求能否真正落地见效,主要看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各单位“一把手”一定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迟疑,必须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全力以赴抓好“禁燃”工作。
绿园区“禁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