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专栏 > 采购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社区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9-06-12 09:06来源:林园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201906-074
  1、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Y201906-074的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社区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社区改造工程。
  2.2项目预算:2668248.00元。
  2.3招标范围:林园社区土建、给排水、采暖以及电气工程的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社区。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16年、17年、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近六个月具有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8】12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五楼招标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如有);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8)近六个月具有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9)外埠企业另行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包含项目经理注册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33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街577号
  联系人:张丽晶 
  联系电话:0431-808810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4068号
  联 系 人:孔德宇
  联系电话:0431-82040102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日  期: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