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迅速对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采取解除冻结措施,有力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助力复产复工顺利进行。

2021年,在绿园法院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某经贸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建设公司应给付经贸公司欠款合计0.53亿元。调解书生效后,建设公司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经贸公司遂向绿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案人查询到建设公司名下有部分银行存款,依法采取了冻结措施。疫情期间,建设公司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承建隔离点、方舱医院,并最终及时竣工交付。目前,建设公司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遂向法院申请解除银行账户冻结以解燃眉之急。办案人经核实、研判企业生产困境后,积极组织双方协商。
办案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发起视频通话,进行“云接待”。经多次沟通,经贸公司了解到建设公司的抗疫贡献后深受触动,同意解除对建设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与建设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办案人制作执行笔录,双方在微信群确认。
为尽快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给企业纾困解难,办案人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沟通企业账户解封事项,并预约银行线下办理账户解封。5月5日,执行干警赶赴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对企业账户依法解封,助力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公司接到消息后来电表示感谢。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绿园法院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善意执行不松懈,努力帮助企业解近忧、除隐患、谋长远,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