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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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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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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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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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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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鑫鸿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废金属回收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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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双龙村长春市裕盛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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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鑫鸿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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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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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