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新十一路北建五街东(白树山)2#厂房 | 长春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