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春市农业科学院锅炉房建设项目
|
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2公里处农科院家属楼旁
|
长春市农业科学院
|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