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对吉林同创智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吉林同创智汇农业数字化育苗配套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吉林同创智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同创智汇农业数字化育苗配套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绿建(表)〔2026〕12号
批准时间: 2026年8月24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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