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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26006】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 万吨含金属有机废料综合资源化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3 16: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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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对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含金属有机废料综合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含金属有机废料综合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绿建(表)(告)〔202606

批准时间: 2026513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2026513

附件:

批复-吉林省九福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 万吨含金属有机废料综合资源化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