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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定公示24007】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二号锅炉房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18 09:3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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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对吉林省黄蓝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二号锅炉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吉林省黄蓝热力工程有限公司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二号锅炉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绿建(表)〔2024〕07号

批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批复-长春市西新工业集中区二号锅炉房一期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