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对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德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环绿建(表)(告)〔2024〕17号
批准时间: 2024年9月2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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