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11月2日-11月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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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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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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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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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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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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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原民丰小学院内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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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皓月大路9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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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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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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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皓月大路9360号,拆除原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更换成1台2.5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相关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维持不变约4457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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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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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污水、软化制备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由1台2.5t/h生物质锅炉产生,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30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锅炉炉渣、布袋除尘灰定期集中收集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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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