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9日-10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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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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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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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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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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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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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鑫鸿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废金属回收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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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双龙村长春市裕盛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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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鑫鸿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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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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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双龙村长春市裕盛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100m,建成后,预计年压块废金属299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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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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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
本项目喷砂废气经“负压收集,再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布袋除尘灰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铁砂、铁锈渣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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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