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拟审批公示

【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5021】长春叁一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26 10:20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1226-1229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叁一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沅呈路1688号

长春叁一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沅呈路1688号,年产速冻方便食品(预制菜料理包)98万袋(原汁牛肉10万袋、鸡腿肉2万袋、肉酱2万袋、蘑菇酱12万袋、炸豆角丁15万袋、炸茄子丁15万袋、炸茄条12 万袋、豆角汁15万袋、茄子汁15万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产废水(食材清洗废水、蒸煮废水、灭菌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管网进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锅炉废气     生活供暖由1台1.5 t/h和1台3t/h燃气锅炉提供,烟气分别经2根23m高3#、4#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食堂油烟     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楼体的专用烟道5#外排,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③炸制废气、炸炒废气、蒸煮废气     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2#、6#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酒精挥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废弃包装物、废食用油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格栅渣、污泥、浮渣、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池油脂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包装桶、废紫外灭菌灯管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