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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产废水(食材清洗废水、蒸煮废水、灭菌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管网进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①锅炉废气 生活供暖由1台1.5 t/h和1台3t/h燃气锅炉提供,烟气分别经2根23m高3#、4#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食堂油烟 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楼体的专用烟道5#外排,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③炸制废气、炸炒废气、蒸煮废气 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2#、6#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酒精挥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废弃包装物、废食用油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格栅渣、污泥、浮渣、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池油脂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包装桶、废紫外灭菌灯管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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