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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化装置排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印刷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0m高2#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印刷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相关标准限值。
③投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厂界浓度控制标准。
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加强通风绿化、池体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等措施以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纸块废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水性墨包装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站污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和齿轮油的包装桶、废抹布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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