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例行试验废水、生活污水共同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喷涂、烤漆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漆室内进行,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先经过滤棉吸附处理后,与涂胶废气共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速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焊接烟尘经烟雾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少量未被收集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沉淀池中沉淀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屑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油漆桶、废密封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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