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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5011】长春大铁轨辆配套有限公司轨道车辆配件喷漆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6 13:5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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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66-69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大铁轨辆配套有限公司轨道车辆配件喷漆扩建项目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锦林路555号

长春大铁轨道车辆配套有限公司

吉林省浩然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锦林路555号,利用厂区内原有建筑物,在 2号厂房内新建1座喷漆室、1座烤漆室、1座打磨室,建成后年喷涂80件导流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打磨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度及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②喷枪清洗废气、喷漆室(调漆在喷漆室内调配)、烤漆室内废气     经过滤棉吸附+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5#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建污染源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可满足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限值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打磨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依托原有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