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打磨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度及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②喷枪清洗废气、喷漆室(调漆在喷漆室内调配)、烤漆室内废气 经过滤棉吸附+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5#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建污染源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可满足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限值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打磨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依托原有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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